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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宁企业商标续展的条件与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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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宁企业商标续展的条件与要求

作者:宜宾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:2024-12-21 08:47:51

在长宁区,企业商标续展是企业维护品牌权益、确保商标持续有效的重要措施。商标续展并非随意进行,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。以下将详细介绍长宁企业商标续展需满足的条件。

‌一、基本条件‌

‌商标专用权人身份‌:

申请续展的必须是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,这可以是原注册商标所有人,也可以是继承人或受让人。在长宁区,企业需确保自身是商标的合法持有者,才能提出续展申请。

‌商标有效期即将届满‌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的规定,宜宾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。在长宁区,企业商标续展的前提是商标的有效期即将届满,即距离商标有效期满不足12个月。

‌商标持续使用需求‌:

企业申请商标续展的目的通常是为了继续使用该商标。因此,在长宁区,企业需明确表明其有继续使用商标的意愿和需求。

‌二、申请时间要求‌

‌提前申请‌:

长宁区企业在商标有效期满前的12个月内,应向商标局提出续展注册申请。这是为了确保商标权的连续性,避免因未及时续展而导致的权利丧失。

‌宽展期申请‌:

如果在商标有效期满前的12个月内未能提出续展申请,企业仍有机会在商标有效期满后的6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,但这属于宽展期,需要缴纳额外的宽展费用。

‌三、申请材料要求‌

‌续展申请书‌:

企业需提交《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》,并详细填写商标的相关信息以及续展的请求。

‌身份证明文件‌:

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,以证明企业的合法身份和资格。

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‌:

提供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印件,以证明企业对该商标拥有合法的注册权利。

‌其他相关材料‌:

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的,还需提交代理委托书;如申请文件为外文的,还需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。

‌四、其他注意事项‌

企业在提交续展申请时,应确保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,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的续展失败或延误。

商标续展成功后,商标局会核发商标续展证明,企业应与原商标注册证一起使用,以证明商标的持续有效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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